受理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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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評價機構收到貴單位申請辦理的 綠色建材評價所送的申請材料計 項,經形式檢查,所送的申請資料齊全,符合《吉林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和技術導則要求,現予受理,本評價機構將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貴單位,開展綠色建材評價。
特此告知
經 辦 人:
聯 系 電 話:
監督投訴電話:
吉林省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
綠色建材標識評價辦公室
年 月 日
注:
1、本通知書僅作為受理證明,與評價結果無必然聯系。
2、第一聯:申請人留存,第二聯:評價機構留檔。